请大家帮个忙谢谢了`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8 02:05:20
有2位老人(我的外公外婆)``的 媳妇(我舅妈)经常在大街上大骂他们~经常没有理由的大骂``
对着街坊们骂他们的不是``可是家里人对舅妈很好`(真的很好很好)
就算她觉得不好`也不能像个泼妇一样在大街上骂她的公婆吧!!!!!
而且最近外婆病的很重``经不起她这般折腾~
本来是想铲她几耳光~教训一下她的.可她毕竟是长辈``我铲有点不妥~但舅舅怕她`也管不了啊```
实在没办法了!!!所以~请大家帮帮忙
想个办法``尽量用法律上的~
只想教训一下她``反正也不指望她能怎样孝敬他们
让她不要再骂2位老人就好~

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、捆绑、冻饿、限制自由、凌辱人格、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,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

特别要指出虐待家庭成员,只有情节恶劣的,才构成犯罪。虐待行为一般,情节较轻的,如一、两次的打骂,偶尔的不给饭吃、禁闭等,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。虐待情节是否恶劣,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:

(1)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。虐待时间的长短,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。虐待持续的时间长,比如几个月、几年,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。相反,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,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。

(2)虐待行为的次数。虐待时间虽然不长,但行为次数频繁的,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,极易出现严重后果。例如,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,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;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,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,等等。

(3)虐待的手段。实践中,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,例如,儿女惨无人道地毒打年迈的父母等。使用这些残忍手段,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,应以情节恶劣论处。至于打耳光、拧耳朵等虐待行为,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,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。

(4)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。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、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,其中有的后果严重,例如,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、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;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、肢体伤残;将被害人虐待致死;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。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,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,

所以说你舅妈的骂街的行为肯定构不成虐待罪。也不违反治安管理法,所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是相对不可能的。你只能借助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来协调,一般越是这样泼妇的人,其实越爱面子,否则她也不会去骂街,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说你外公外婆的坏话,所以你让居委会去调节没准她觉得丢人以后就不再大街上骂了。不过这也不是长远之计,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让你外公外婆不和她一起生活,这样的人没人性你和她讲道理是讲不通的,所以与其和她浪费吐沫不如离她远些。要么她下次再骂街你就和她对骂,臭死她,让她知道你的厉害她